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昆明公共自行车遗失赔偿标准
一、遗失赔偿标准
1.使用一年内的自行车:全额赔偿(1500元)。
2.使用二年内的自行车:按全额90%赔偿(1350元)。
3.使用三年内的自行车:按全额80%赔偿(1200元)。
4.使用四年内的自行车:按全额70%赔偿(1050元)。
5.使用四年以上的自行车按:按全额60%赔偿(900元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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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04-15 06:10:29